| 关于同意2006年海峡两岸秋季礼品暨文具展览会的 批复 |
|
| 2006-07-25 15:45 文章来源:台港澳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关于赴台举办2006年海峡两岸秋季礼品暨文具展览会立项的请示》(海贸会请[2006]第(4-2-1)号)收悉。为了推动海峡两岸的经贸交流,促进两岸轻工、礼品业的合作,经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你会按以下方案做好举办展览的各项准备工作:
展览会名称:2006年海峡两岸秋季礼品暨文具展览会
主办单位: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海峡商务交流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台北世界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区艺品礼品输出业同业公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福茂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展览时间:2006年10月24日-2006年10月26日
举办地点: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览大楼一层一馆A、D区
展出规模: 150个标准展位(3 x 3平方米)
参展范围:家庭用品类(家庭日用品、家居用品、家居装饰品、家用纺织品、服装、鞋帽、包装、家俱、灯具、浴室用具、厨房用具、花园家具、家庭五金工具、小家电等);礼品类(手工艺品、陶瓷礼品、圣诞礼品、树脂工艺品、工艺相框、文具、钟表及玩具、广告礼品及赠品、时尚首饰及饰品等);文具类(学校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用品、儿童用品等)。
在展览会的筹组和展出的筹办及举行过程中,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得出现"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政治问题。展览会期间一切活动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遵守涉台工作纪律,敏感及重大问题及时事先上报。
请在展览会结束后一个月将该展览会情况总结报我部(台港澳司)。
商务部
二00六年六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