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
主页
>
台港澳经贸动态
> 正文
红酒首九月销港28亿元港元
2009-11-04 15:47 文章来源:
大公报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为打造香港成为亚洲葡萄酒中心,当局自2008年起实施零酒税,不单降低了本地葡萄酒售价,更令‘红酒热’日趋盛行。第二届‘香港国际美酒展’11月4-6日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贸发局助理总裁叶泽恩表示,2009年首九个月葡萄酒入口总值已达28亿元港元,较2008年增长40%,业界预计,香港有机会取代伦敦成为全球第二大红酒拍卖中心。不少参展商均表示,内地发展蓬勃,有意藉香港进军内地市场,新西兰酒商更由2008年2个增至30个。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香港拟在港深边境设商业走廊
2009-11-02 16:21
曾荫权11月出席APEC 分享香港应付金融海啸经验
2009-10-27 15:07
香港银行争相进入广东开设支行
2009-10-12 15:49
粤港司法五领域深化合作
2009-09-10 09:48
内地商务客来港 逆市升25%
2009-09-04 16:50
香港七月零售额228亿港元 跌5.5%
2009-09-02 15:05
香港各界对台湾捐款达1.5亿港元 预计总额继续增加
2009-08-19 16:46
粤港澳警建网上合作平台
2009-08-11 14:38
访港游客上半年减3.4%
2009-07-30 15:17
汶川来香港招商拟引资超百亿人民币
2009-07-30 15: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台港澳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