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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概貌
2006-04-11 16:32  文章来源:台港澳司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地理位置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份,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西岸,毗邻广东省,与香港相距60公里,距离广州145公里。本地时间比格林威治子午线时间早8小时。

  面积

  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已由19世纪的10.28平方公里逐步扩展至今日的27.3平方公里,面积约是香港的四十分之一、新加坡的二十三分之一。澳门包括澳门半岛、 仔和路环两个离岛。半岛北面与中国大陆相连,南面分别由嘉乐庇大桥、友谊大桥和西湾大桥与 仔连接;至于 仔与路环,则由全长2.2公里、6线行车的路 连贯公路相接。

  人口

  在2005年9月底,澳门居民约有48.2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17,000人。澳门半岛北区更为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区之一。

  澳门人口近20年快速增长,每年以接近4%的幅度增加。人口的流动性相当大。全年人口流动量高达2,500万人次。

  根据2004年底的统计,澳门人口当中,52% 为女性。在年龄组别方面,17.1% 为15岁或以下,74.8% 介于15到64岁,8.1%为65岁或以上。两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均超过78岁。

  2001人口普查显示,43.5万居住人口中,中国籍居民占95%,葡国籍占2%及菲律宾籍占1%。

  澳门的官方语文分别是中文及葡文。澳门以中文为日常用语的居住人口超过97%,而使用葡萄牙语的人口则为0.7%,其余人口使用英语、菲律宾语及其它语言。

  居澳时间方面,超过80%人口在澳门居住超过十年。至于出生地点,在澳门或是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居民各占约45%,在其它地方出生者不足10%。

  气候

  澳门的气候炎热而潮湿,全年温差较大, 6月至9月的气温可高达摄氏30度以上, 11月至2月则可低至摄氏10度以下,但平均气温很少低于摄氏14度。每年的台风季节,澳门都有可能受到来自南太平洋的热带风暴影响。

  货币

  澳门的官方货币单位是澳门币(PATACA)。纸币面额计有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及1000元六种;硬币有1毫、2毫、5毫、1元、2元、5元和10元七种。

  在澳门售卖的商品和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一律以澳门币计算,但也可使用港币或其他流通货币。兑换率按市场浮动率厘定。

  1美元约兑换澳门币8元。港币100元约兑换澳门币103元。

  银行、酒店或银号均提供兑换外币和旅行支票的服务,而且地点适中,十分方便。另外,澳门国际机场和葡京酒店内提供二十四小时兑换外币服务。本地或外地货币可自由出入境,数量不限。此外,信用卡也可以在澳门部份商店流通使用。

  政治体制

  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澳人治澳」是指由澳门人自主管理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澳门当地人组成。按照基本法规定,「澳人」就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包括符合基本法规定条件的中国人、葡萄牙人和其它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院长及检察长必须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中部分职位还必须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高度自治」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权力。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为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央政府保留了必要的权限。例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行政架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的行政机关。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提出法案、议案,草拟行政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

  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在本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

  行政长官的主要职权包括:领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执行基本法和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总局局长和海关关长等主要官员,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委任部分立法会议员;任免行政会委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任免各级法院院长和法官、检察官、公职人员等;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解散立法会。

  行政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行政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委员的人数为7至11人。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行政会会议。

  立法会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大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任期4年。

  任期至2001年9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有23名议员,其中8人由直接选举产生、8人由间接选举产生、7人由行政长官委任;2001年10月就职的第二届立法会有27名议员,其中10名由直接选举产生、10名由间接选举产生、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任期至2005年;第三届及随后的每届立法会议员数目为29人,其中12名来自直接选举、10名来自间接选举、7名为行政长官委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修改、暂停实施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政府提案决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担的债务;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

  在特定情况下,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司法机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继续保留。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其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

  廉政公署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和他属下的机构拥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力,其工作不受特区政府任何部门、官员和社会人士的干扰。

  为了扑灭贪污和行贿受贿,特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肃贪、防范、立法、教育着手,建立一个廉洁法治的社会。

  审计署

  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根据基本法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不受干预。审计长对行政长官负责。审计署致力完善公共部门的内部监管制度,透过审计工作,发挥对公共行政的促进作用,强化公共财政管理运用效率。

  警察总局

  警察总局局长于2000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警察总局主要任务之一是统一指挥治安警察局与司法警察局,以进一步加强两个警务机构的合作。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局长属主要官员。

  海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设立澳门海关,以统一执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及保护工业和知识产权的工作。在设立海关前,有关工作由经济局与水警稽查局共同负责。海关关长于2000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关长属主要官员。

  法律和司法制度

  法律制度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建立在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基础上。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区的法律制度以大陆法为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换言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澳门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只要不抵触基本法,仍继续生效。

  《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法典》是澳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有关国防、外交及其它在澳门特区自治范围以外的事务的全国性法律,可由特区公布或自行立法,在澳门施行。

  基本权利保障

  《基本法》保障澳门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自由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多项国际劳工公约中适用于澳门的条文继续有效。  澳门特区继续遵行各项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司法制度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祇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的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

  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特区继续保留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

  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由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选用法官以其专业资格为标准,符合标准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目前有数名资深葡人法官在各级法院服务。

  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特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检察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三名资深葡人检察官现时受聘于检察院,其中一人担任助理检察长。

  经济发展

  经济概况

  澳门是微型海岛经济,经济规模无可避免地受市场、资源和结构等方面的局限,但仍然是亚太区内极具经济活力的一员。

  随着博彩旅游业的增长持续向好,2004年本澳经济实质增长率达28.0%,以当年价格计算,2004年全年本地生产总值为826.9亿澳门元。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为180,965澳门元,相当于22,620美元,约为香港的97%。

  本地生产总值经2004年高速增长后,2005年的增长速度回復正常,继第一季錄得8.6%的实质增长后,第二季及第三季分别录得8.2%及2.8%的增长。

  虽然澳门的经济规模不大,但具有开放和灵活的特点,在区域性经济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传统上,澳门的经济以出口为主,在加工业进行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同时,服务出口在澳门整体经济上所占的比重变得越来越大。

  澳门是中国两个国际贸易自由港之一,货物、资金、外汇、人员进出自由。特区政府成立后,把维护和完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施政的主线,营造受国际社会认同、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和法治严明的市场环境,确保经济制度不受干扰和影响。

  2001年3月,世界贸易组织对澳门进行每6年一次的贸易政策审议,在报告中对澳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予以肯定,指出特区成立以来经济运作正常,澳门仍然是世界上贸易和投资政策最自由开放的地区之一。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亚太地区、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特区政府经济总的施政方向是:把握机遇,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增强本澳的竞争优势,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提升龙头产业,稳定传统行业,扶持新兴行业,加快经济复苏步伐,保持和巩固本澳经济发展的势头,为本澳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旅游博彩业

  旅游博彩业是澳门主要的经济动力之一,其中包括作为澳门最大直接税来源的博彩业,及其它如酒店、饮食、零售等行业,对推动澳门经济的发展相当重要。

  迅速发展的旅游业及服务业是澳门最重要的外汇来源,90年代以来,澳门旅游业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自1992年起,旅游业的收入已经超过出口产值。特区政府成立后,旅游业发展步伐更为迅速。

  2005年首三季,旅客入境总数逾1337万人次,较2004年同期增加超过13%。访澳旅客最多的三个市场分别依次是内地(764万)、香港(418万)和台湾(114万)。截至2005年九月底,酒店业可供应用客房总数为10,679间,上半年平均入住率为68.47%。

  2005年第三季,来澳旅客平均逗留1日,人均消费为1,419元(177.38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5%,其中以国内旅客的消费最高,达2,863元(357.88美元)。

  2004年全年旅客入境总数逾1,667万人次,较2003年的1,189万人次增加超过40.3%。

  近十年来,博彩业在澳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一直维持在30%左右,特区成立后,治安稳定,博彩业亦重拾稳定的增长,至2002年上升至澳门整体产业的33.3%。

  2005年首三季,澳门的博彩业录得341.8亿澳门元(42.7亿美元)的毛收入,约等于拉斯维加斯市同期博彩业收益(63.1亿美元)的68%,缴纳的直接税逾130亿澳门元(16.3亿美元)。

  制造业

  澳门制造业是以纺织制衣业为主,且以劳动密集和外向型为模式发展,大部份产品销往美国及欧洲。

  制造业在澳门历史悠久,早期以炮竹及神香为主,而目前仍然是澳门制造业主力的纺织制衣业始于60年代,70年代至80年代进入黄金时期,除纺织制衣业之外,玩具、电子和人造丝花等工业亦蓬勃发展。踏入90年代,澳门受到欧美两大出口市场经济疲弱、本地工资上涨的影响,加上新兴工业国家在产品价格上的竞争,制造业发展的步伐明显放缓。

  2005年首三季本澳总出口值为133.7亿澳门元(16.7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20.6%,当中纺织品及成衣产品占比重76.6%。本地产品出口为94.5亿澳门元(11.8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26.4%,再出口总值38.7亿澳门元(4.8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1.5%。

  以出口市场计算,63.4%的本地产品销往美国及欧盟,分别占49.36%及19.1%。

  全球成衣贸易配额制度于今年取消后,澳门的制造业正面临重大的挑战。为此,特区政府率先向中央政府提出与珠海合建跨境工业区的概念,以便结合两地的生产优势,为制造业提供条件,面对新挑战。有关计划获中央政府批准后,澳门、珠海双方已初步同意选址澳门西北区的青洲,填海造地,兴建跨境工业区,填海及相关工程经已动工,双方亦已开始招商的工作。

  服务业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包括发展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以及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是特区政府既定的发展策略。

  面对中国加入WTO及新一轮改革开放,澳门将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为外商到珠江三角洲投资和发展提供合作的平台。

  特区政府也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及「国际华商经贸会议」亦先后在澳门举行,突显了澳门连接珠江三角洲、葡语国家和世界华商之间的平台作用。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上,参与各方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确立了彼此间的合作,并同意在2006年再在澳门举行论坛和部长级会议。

  就业

  二零零五年第三季的勞动人口估计为25万1千人,其中就业人口占95.8%,失业人口占4.2%;勞动力參与率为63.4%,男性及女性的勞动力參与率分别为70.6%及56.9%。

  对外关系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一个区域性的非主权实体,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建立了广泛和密切的关系。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澳门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科技、体育等适当领域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驻澳领事机构

  截至2004年年底,在澳门特区执行领事职务的国家共有69个。其中,葡萄牙和菲律宾在澳门特区均设有总领事馆(菲律宾驻澳总领事馆未开馆,菲驻港总领馆暂时在澳门特区执行领事职务)。

  驻港总领事馆领区包括澳门特区的国家有50个:比利时、德国、瑞典、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瑞士、芬兰、尼日利亚、以色列、西班牙、荷兰、日本、美国、意大利、韩国、印度、法国、智利、波兰、马来西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捷克、孟加拉、土耳其、希腊、英国、阿根廷、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罗马尼亚、南非、委内瑞拉、秘鲁、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老挝、匈牙利、安提瓜和巴布达、埃及、缅甸、尼泊尔、柬埔寨、越南。

  在澳门特区委派名誉领事的国家共12个:马里、法国、英国、几内亚、莫桑比克、秘鲁、不丹、苏里南、爱沙尼亚、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尼日尔。

  驻港名誉领事馆领区包括或扩大至澳门特区的国家共8个:坦桑尼亚、卢旺达、纳米比亚、埃塞俄比亚、乌拉圭、挪威、肯尼亚、斯里兰卡。

  免签证待遇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51个国家及12个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待遇:土耳其、日本、以色列、印尼、南韩、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黎巴嫩、蒙古、丹麦、比利时、立陶宛、冰岛、西班牙、匈牙利、希腊、克罗地亚、波兰、芬兰、法国、安道尔、直布罗陀、拉脱维亚、英国、保加利亚、爱尔兰、挪威、捷克、荷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奥地利、意大利、塞浦路斯、爱沙尼亚、瑞典、葡萄牙、德国、摩纳哥、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阿鲁巴、瓜德鲁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荷属安的列斯、智利、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南非、埃及、留尼旺、马里、马约特岛、纳米比亚、坦桑尼亚、基里巴斯、法属波利尼西亚、萨摩亚、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法属南半球和南极领地。

  另外,约旦容许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在抵埗时始实时办理入境签证。

  澳门与欧盟

  澳门与欧盟之间的正式关系,建基于双方在1992年签订的贸易和合作协议。该协议从 1993年起正式生效。其后,在澳门过渡期内,中葡两国透过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确认协议在1999年澳门特区成立后继续有效。

  根据协议,双方可在工业、投资、科学及技术、能源、信息、培训等多领域内进行合作。在这个合作框架下,已展开大量的工作。双方成立的混合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轮流在澳门和布鲁塞尔进行,检讨协议的实施情况,及商讨未来的发展。混合委员会至今已举行十次会议。

  2000年,澳门特别行政区驻欧盟经济贸易办事处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设立,行政长官委任办事处的代表,进一步巩固澳门与欧盟的关系。

  澳门与葡萄牙

  澳门与葡萄牙之间,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回归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设立了「中国澳门驻葡萄牙经济贸易代表处」,以便于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与葡萄牙和葡语国家的联系。

  2000年5月17日至19日,行政长官展开对葡萄牙的访问。在访葡期间,行政长官先后会晤葡萄牙总统沈拜奥、总理古德礼、外交部长伽马、科技部长贾比利和司法部长高斯迪,及当地的企业家。双方均表达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方面进一步交流和合作的意愿。

  2001年5月23日行政长官何厚铧及葡萄牙外长伽马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葡萄牙共和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葡萄牙共和国合作纲要协议》。协议旨在于推动澳门特区与葡萄牙在经济、金融、技术、科学、文化、治安、司法等领域的合作。同时,为落实该纲要协议,双方可签订涉及上述领域的特别协议。

  此外,在过去两年间,澳门与葡萄牙在行政法务、医疗卫生、科技、体育、审计等领域签署了一系列的合作协议。

  澳门与葡语国家的联系

  特区政府成立后,澳门继续发挥面向葡语国家的平台作用,透过澳门的葡语人才和固有联系,协助内地与葡语国家的商人展开经贸洽谈活动。

  行政长官何厚铧先后于2002年9月及2005年6月率团出访莫桑比克和巴西,拓展澳门与葡语国家在经济、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双边联系,进一步巩固澳门连系中国和葡语国家的平台作用,同行的澳门企业界家更分别与当地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另一方面,由中央政府主办、澳门特别行政区承办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于2003年10月中在澳门举行。旨在加强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发挥澳门联系中国内地与葡语国家的平台作用,促进中国内地,澳门特区和葡语系国家的共同发展。

  论坛每三年举办一次,成员由中国和世界葡语系国家(主要有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几内亚比绍、莫桑比克、葡萄牙及东帝汶)组成,同时还将邀请相关国际组织,各国商会组识及企业家代表团出席。

  亚太地区的合作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与东亚地区的伙伴合作关系,借此推动澳门的经济发展。其中,日本与新加坡是澳门发展区域合作的主要伙伴。

  行政长官何厚铧先后出访新加坡和日本,寻求进一步拓展澳门与该等地区在经贸、旅游、技术和学术上的合作和交流。其中,新加坡民事服务学院与澳门行政暨公职局合作,为澳门各级公务员开办一系列的培训课程。


  現代化建設

  澳门是一个面积细小的城市,却是亚洲区内基建设施最完备的现代化城市之一。

  交通  

  澳门拥有完善的海陆空交通网,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客商可以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往来。澳门国际机场1995年启用至今,澳门开拓了通往中国内地和亚洲十多个不同城市的航线。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每年有逾百万名台湾旅客取道澳门间接直航国内大城市。  

  海路交通方面,1993年落成的外港客运码头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为了方便澳门旅客前赴世界各地,从2003年9月底开始,有客轮往返澳门与香港赤 角机场。

  陆路交通方面,2000年3月启用的莲花大桥,连接仔岛和珠海横琴岛,并将与广珠高速公路接驳。莲花大桥是澳门连接中国大陆的另一信道,有利澳门与珠海共同推行发展横琴岛的计划,亦可分流关闸日渐增多的客、货运。

  粤港澳三地于4月3日在珠海结束的专家论证会上,就港珠澳大桥的规划达成共识。专家评审组会后向媒体宣布,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专家优先推荐大桥东岸以香港石大屿山石湾为登陆点,西岸珠海以拱北、澳门以明珠广场区为登陆点的港珠澳大桥桥位走向方案。

  根据方案,大桥呈单Y型,全长29公里,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不预留轻轨。大桥珠海连接线为六车道高速公路,澳门连接线为四车道城市主干道。桥面设计时速100公里。该推荐方案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将经国务院审批立项,预计最迟明年7月动工,2012年7月建成启用后,从香港开车到澳门及珠海只需20分钟。

  边检大楼

  兴建关闸新边检大楼是特区政府其中一项重要的计划,也是特区政府与珠海市政府良好合作的成果。

  新边检大楼于2004年2月正式启用,座落于原边检大楼以北,占地38,000平方米,设有出入境旅客信道共68条、出入境车道22条;每日将可处理30万人流及超过2万4千架次的车辆。

  为进一步美化关闸边检大楼的周边环境及完善配套的交通路网,除兴建新边境大楼外,政府并重整关闸广场及地下客运总站,工程已在2004年落成启用。

  发展路 新城

  为配合整体发展,特区政府将路 新城的规划定位为旅游娱乐、商业服务、物流服务、科技教育及产业、文康体育以及生态保护等活动的腹地。

  回归后,特区政府积极开展路 新城的下水道、供电网及道路网等基础建设,以配合未来的发展。配合各项计划的前期填土工程亦陆续展开。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世贸,进出国内的货物日渐增加,珠江三角洲的各地区正相继筹设物流中心。配合澳门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区政府在路 新城东侧,邻近国际机场、深水港和莲花大桥的地点划出20多公顷土地,供有兴趣的私人投资者兴建与物流业有关的设施;配合物流中心的填土及基建设施亦将陆续开始。

  除物流中心外,路 新城的规划还包括位于东侧的多功能体育馆及射击场等。

  完善城区设施和环境

  随离岛和北区的发展,相当数量的居民近年陆续迁往这些新兴的住宅区,但主要的经济活动,和市民的日常活动,仍然集中于市中心的旧城区,再加上旧城区的特色建筑近年成为新的旅游点,这些因素对旧城区的交通造成相当压力。与此同时,连接新兴住宅区和商业区的交通设施,亦随人口的迁徙而面对更大的需求。

  特区政府在听取了顾问的意见,并作出周详的研究和规划后,在2001年确定了兴建第三条澳 大桥的方案。大桥将连接澳门融和门东侧与 仔西北角,采用双层设计,上层六线双向行车,下层在恶劣天气期间开放使用,并会预留可作未来铺设轻铁车道。大桥于二零零四年底由国家主席胡锦涛揭幕。

  在旧城区整治工程方面,为了疏导旧城区的交通压力,当局着手展开环半岛公路妈阁路段的填土工程;同时,陆续在澳门各区重整下水道和道路网,以改善环境卫生和交通。

  创造条件发展文化旅游

  为配合旅游业的发展,特区政府将因应澳门各旧区的特点,分区域进行重新规划,使澳门的旧城区成为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区。其中,妈阁区和部分的内港区将发展为一个具中西文化特色的专题观光区,望德堂区将发展为汇聚设计和艺术的创意产业区。而邻近议事亭前地的草堆街和营地街一带,亦会进行一系列的美化工程。

  与此同时,当局邀请世界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设计澳门科学馆,选址方面,经贝聿铭实地考察后,决定在文化中心对开海面填海兴建。方案中,工程需填海20,000平方米。澳门科学馆的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3层高建筑物,平均每层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除主体建筑物外,还包括公园、休憩及停车埸等配套设施。


  致力保护自然环境

  澳门拥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每日排放的污水,将对环境的污染减至最低。此外,特区政府续高度关注城市发展所来带的噪音和空气污染等问题。

  在未来,特区政府将逐步完善噪音和空气污染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并对引进环保汽车和替代燃料的可行性及所需的配套条件进行深入研究。为解决建筑癈料的弃置问题,政府亦会在路 新城划出专用的堆填区。

  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特区政府亦不遗余力。分别于路 新城西侧及接近路 边检大楼的两处地点,开辟占地共55 公顷的人工生态保护区及自然生态保育区。

  配合私人建设项目发展

  私人发展项目是地区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特区政府在处理有关的计划时,采取积极而审慎的态度,鼓励对澳门整体有利且能配合发展方向的项目,并在基建设施上加以配合。

  旅游业的发展和博彩业的开放,旅游娱乐设施成为私人发展项目的重点之一,其中南湾湖畔的旅游塔已成为澳门的新地标,而位于新口岸的渔人码头和位于路 新城的威尼斯人渡假村、银河娱乐渡假村及东亚卫视影城亦正在兴建中。

  此外,位于路环高顶马路的妈祖文化村亦已对外开放,成为不少游客访澳的新游点。


  旅游业

  虽然澳门人口只有46万,但每年接待逾1,000万旅客,旅游业是这个城市最重要的经济支柱。特区政府明确订定以博彩旅游业为龙头、以服务业为主体,其它行业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巩固澳门在区域经济中的独特角色。

  2005年首三季,旅客入境总数逾1337万人次,较2004年同期增加超过13%。访澳旅客最多的三个市场分别依次是内地(764万)、香港(418万)和台湾(114万)。截至2005年九月底,酒店业可供应用客房总数为10,679间,上半年平均入住率为68.47%。

  2005年第三季,来澳旅客平均逗留1日,人均消费为1,419元(177.38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5%,其中以国内旅客的消费最高,达2,863元(357.88美元)。

  2004年全年旅客入境总数逾1,667万人次,较2003年的1,189万人次增加超过40.3%。

  丰富的旅游资源

  中西文化交融的 城市面貌、不同风俗包容共存的人文环境、以及独有的博彩娱乐一直是澳门重要的旅游资源。

  澳门素有东方蒙地卡罗之称,博彩业是澳门旅游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设于澳门和离岛的多间娱乐场,客源亦以入境旅客为主。

  特区政府在2001年宣布开放博彩业,并于2002年初,向三家在不同型式的博彩旅游活动中具有丰富经验的公司发出博彩经营准照,推动博彩业迈向多元化,以娱乐渡假及会议旅游等不同特色招徕旅客,使博彩娱乐成为一项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

  除此以外,澳门市内别具特色的旅游景点还有:位于炮台山上的澳门博物馆,收藏了展现澳门历史的物品,并定期举办与澳门历史有关的展览。此外,多所专题博物馆,例如大赛车博物馆、葡萄酒博物馆、海事博物馆、澳门艺术博物馆等等,再加上位于新口岸海旁区的观音像、矗立于路环最高点的汉白玉妈祖像、南湾湖的音乐喷泉,向旅客展现了澳门多姿多彩的不同面貌。

  汇聚东西文化风貌

  虽然澳门幅员细小,但四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东西文化交流最频繁的地方之一。

  独特的历史源流,在澳门留下了深刻且广泛的影响,形成别具一格的文化面貌,并且充分展现在建筑、宗教、饮食、以至居民的日常生活等不同的层面上。

  澳门著名的历史城区,包括被视为澳门地标的大三巴牌坊、大炮台和妈阁庙,郑家和卢家大屋、分布市内各区的教堂、庙宇和广场,不单是本地的瑰宝,亦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左证,经中央政府提名,并在申遗过程中提供技术协助,终于在2005年7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单之中。

  内地个人游旅客

  澳门回归后,在中国内地的知名度提高,很多国内旅客希望到澳门一游。2002年初起,国内正式放宽港澳游政策。2003年7月28日开始,内地居民可以申请办理以个人游方式到港澳旅游。率先推行此政策的是广东省的中山、江门、佛山及东莞四市期后是广州、深圳、珠海和惠州,以及上海和北京的居民。预计未来,澳门将会接待更多的内地旅客。

  美食和盛事

  澳门中西文化交汇的传统,亦在饮食文化中反映出来。在澳门,除了可以品尝各种中西美食外,近年逐渐被香港和海外的食家所认识的澳门土生菜式,更是经过几百年的演变、汇聚了葡萄牙、非洲、东南亚和中国烹调特色于一身,而成为独一无二的澳门美食。

  每年,当局都会举办多项文化和体育盛事,一方面提高澳门的国际知名度,亦同时使澳门旅游业更具吸引力。此外,第四届东亚运动会将于2005年在澳门举行,预料会为澳门的旅游业再创高峰。

  不可错过的盛事

  1月、2月及3月:元旦、农历新年、土地诞、苦难耶稣圣像出游、澳门艺术节、复活节。

  4月、5月及6月:北帝诞、第五十四届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年会、澳门高尔夫球公开赛、娘妈诞、花地玛圣母像巡游、国际博物馆日、佛诞节 (浴佛节、醉龙节、谭公诞)、澳门荷花节、FIM-UAM亚洲越野电单车锦标赛、澳门国际龙舟邀请赛、端午节、关帝诞。

  7月、8月及9月:世界女子排球大奖赛、七姐诞、ITU澳门亚洲铁人赛、澳门国际烟花比赛汇演、世界旅游日、中秋节。

  10月、11月及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澳门国际音乐节、澳门艺穗、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重阳节、第四届东亚运动会-2005澳门、追思节、亚洲小型赛车(卡丁车)公开锦标赛、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澳门国际马拉松赛、半程马拉松及迷你马拉松、圣母无原罪瞻礼、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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