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增伟副部长在签署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六》后对澳门媒体谈话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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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9 15:09 文章来源:台港澳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5月11日,澳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刚才我和谭伯源司长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六》。这是在CEPA及其五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对澳门的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服务贸易开放、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三个方面内容,共采取31项具体措施。
其中,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对澳门在19个领域,共采取28项具体措施,其中部分措施是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到目前为止,内地服务贸易对澳门开放的领域已达到41个,优惠措施累计237项,并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开展会计、印刷领域的研究与交流工作。除此之外,双方还将增加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内容。
刚刚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六》有五个主要特点:
一、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继续增加。《CEPA补充协议六》在服务贸易领域新增加了研究和开发领域的开放内容。
二、原有服务贸易领域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在法律、建筑、医疗、房地产、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公用事业、电信、视听、分销、银行、证券、旅游、文娱、海运、航空运输、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比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
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关于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的要求,积极提出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目前,在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等7个领域共采取了8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
四、在法律、公用事业、电信、视听、旅游等敏感领域采取了具有较大开放力度的措施。如法律领域,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司法考试的澳门法律执业者,豁免原有的1年实习期的要求,只需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公用事业领域,在广东省1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中,取消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网的股比限制;旅游领域,允许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组团社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澳门停留,以便利内地及澳门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五、《CEPA补充协议六》实施时间提前。为支持澳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澳门业界更早的利用《CEPA补充协议六》的优惠措施进入内地市场,经中央批准,《CEPA补充协议六》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补充协议签署后,我们将抓紧时间,积极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
《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配合了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澳门经济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同时,协议的签署将为澳门经济社会发展、为澳门同胞谋福祉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特别在当前情况下,《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还有利于澳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总之,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执行CEPA有关规定,积极落实CEPA各项内容,不断提高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