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增伟副部长在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六》后对香港媒体谈话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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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9 15:14 文章来源:台港澳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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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香港)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刚才我和曾俊华司长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六》。这是在CEPA及其五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对香港的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服务贸易开放、金融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三个方面内容,共采取37项具体措施。
其中,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对香港在20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其中约1/3的措施是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到目前为止,内地服务贸易对香港所开放的领域已达到42个,优惠措施累计250项,并在税收、建筑、房地产和印刷领域提出了开展专业人员资格互认工作的相关措施。除此之外,双方还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刚刚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六》有五个主要特点:
一、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继续增加。《CEPA补充协议六》在服务贸易领域新增加了研究和开发、铁路运输2个领域的开放内容。
二、原有服务贸易领域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在法律、建筑、医疗、房地产、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公用事业、电信、视听、分销、银行、证券、旅游、文娱、海运、航空运输、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比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
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关于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的要求,积极提出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目前,在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铁路运输等8个领域共采取了9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
四、在法律、公用事业、电信、视听、银行、旅游等敏感领域采取了具有较大开放力度的措施。如法律领域,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司法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豁免原有的1年实习期的要求,只需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公用事业领域,在广东省1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中,取消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网的股比限制;银行领域,允许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参照内地相关法规要求,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旅游领域,允许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组团社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五、《CEPA补充协议六》实施时间提前。为支持香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香港业界更早地利用《CEPA补充协议六》的优惠措施进入内地市场,经中央批准,《CEPA补充协议六》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补充协议签署后,我们将抓紧时间,积极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
《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配合了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促进了香港经济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同时,协议的签署将为香港经济社会发展、为香港同胞谋福祉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特别在当前情况下,《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还有利于香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总之,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执行CEPA有关规定,积极落实CEPA各项内容,不断提高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