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年终专稿:2006年内地与港澳CEPA的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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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0 13:28 文章来源:台港澳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内地与港澳CEPA实施顺利,双赢效果逐步显现。
内地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断增多。2006年1-10月,内地进口原产香港零关税货物货值即达3.3亿美元,免征关税2.1亿元人民币,分别占累计总数的45%和52%。自2007年1月1日起,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香港原产货物由2004年的273种增加到1449种。
截至2006年10月底,内地累计进口享受零关税待遇澳门货物总值219.9万美元,免征关税201万元人民币。自2007年1月1日起,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澳门原产货物由2004年的273种增加到648种。
内地与港澳的服务业在CEPA框架下的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宽。内地在27个领域对香港投资者提供了优惠待遇,并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2006年10月底,共有1669家香港企业和292家澳门企业申请按照CEPA优惠到内地投资,其中半数已在内地开业。
港澳个体工商户北上内地创业的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06年6月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2200户、澳门个体工商户163户,注册资金分别为1.19亿和1000万元人民币,从业人员分别为5084人和453人。
港澳银行全面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截至2006年10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港人民币存款余额约225亿元;澳门共有14家已开办人民币业务,在澳人民币存款总额5.7亿元。
内地居民"个人游"赴港澳增长迅速,2007年1月1日起内地49个城市,近3亿居民可以"个人游"方式赴港旅游观光。截至2006年10月底,内地累计赴港"个人游"旅客达1600万人次,赴澳"个人游"旅客达1418万人次。"个人游"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支持了港澳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港澳经济的繁荣。
此外,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8个领域加强了便利化合作;内地与香港在建筑、会计、证券、法律、医疗、保险等6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取得一定进展,其中建筑领域两地共有约1400人通过互认取得了对方的专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