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成立公司
商业企业的形式
1)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2) 法人商业企业主
3) 经济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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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又称个人企业主,亦是旧法所指的独资商人。
是一人独立出资,以自己名义自行或透过第三者经营一商业企业。
法人商业企业主
通常指商业 公司 ,其成员以提供财产(金钱或劳务)作为公司组成之资本,共同从事盈利之经济活动,再将营利分配予股东。
经济利益集团
两个或两个之上的商业企业在不影响其法人资格的情况下,以促进或发展彼此之经济活动、又或改善扩展彼此之经济活动之成果。
公司的种类及股东的责任
1) 无限公司
由二人或以上的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负补充责任,股东之间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两合公司
分为一般两合公司及股份两合公司。
一般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有限责任股东对只其所缴付的出资额负责,不需对公司债务负责,且不可以劳务出资;无限责任股东则需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
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以认购股份方式出资,并仅对其所认购的股份负责,且不可以劳务出资;而无限责任股东则需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3)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为最常见的公司型式,由两人或以上组成,股东对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公司对其债务以其全部资产为限。
另亦有 “ 一人有限公司 ” ,由一人独立出资,公司资本以独一股构成,其制度经必要调整后适用有限公司的规范。
4)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均等股份,由最少 三人组成,股东对其所认购的股份负责,不需对公司债务负责,而公司对其债务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