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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修订协议

2019年11月21日上午,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与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共同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央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等见证了签署仪式。

《协议》梳理汇总了自2015年《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以来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最新开放措施,结合香港业界提出的开放诉求,在金融、法律、建筑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取消或降低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放宽对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等服务贸易模式的限制措施,扩大相关专业领域人才资格互认范围,为香港人士在内地执业创造了便利条件。

《协议》不仅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产业,也将为内地服务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对全面深化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支持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pdf

《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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