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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致辞 台港澳地区是我们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这一地区是我最大的出口及转口市场、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和主要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市场。 2004年,我与台港澳地区贸易总额为1928.2亿美元,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16.7%。截至2005年7月底,内地累计实际使用台港澳资金2977.2亿美元,占内地累计实际使用境外投资总额的50.0%。截至2004年底,驻外中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70%投资于港澳地区。对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工作是我们整体外经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排》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是中央在经贸领域支持港澳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港澳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与来访的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新党主席郁慕明分别进行了会谈,达成了包括加强两岸经贸合作和扩大台湾农产品特别是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在内的多项共识。为落实中国共产党与国、亲、新三党的会谈成果,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共识,于8月1日起对台湾水果进口实施零关税措施,此举受到岛内和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 台港澳司网页主要是向大家简要介绍祖国大陆与台港澳地区贸易、投资情况、有关政策法规和经贸信息。我们希望通过这个网页能更好地为地方商务部门、企业和台港澳工商界服务,成为加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行业组织沟通的桥梁,为密切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关系,促进两岸四地共同繁荣发挥作用。 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 唐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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