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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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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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排》货物贸易
海关总署公布2007年新增港澳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007-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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