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司

首页>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 类型: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1月6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经两会商定,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作为委员会会议双方召集人;大陆方面委员会成员由首席代表及代表组成,首席代表由海协会特邀顾问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担任,代表为来自商务部、国台办、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的海协会理事、专家。双方同意,未来可视议题需要调整和增补相关人员。

  附件:
  一、大陆方面委员会成员:
  首席代表:姜增伟
  代表:陈星 徐莽 李成钢 马晓光 戚秀芹 孙元江 朱英娟 马向晖 赵文智 王小龙 康强 林建田
  二、台湾方面委员会成员
  首席代表:梁国新
  代表:卓士昭 李丽珍 凌家裕 张俊福 邱淑贞 杨珍妮 张铭斌 连锦漳 詹方冠 黄宋龙 谢铃嫒 陈荣元

查看更多意见

单位名称
姓名
手机号码
意见分类

发表意见建议
验证码验证码看不清?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