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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CFA的内容,海基会仍须待台"立法院"本次临时会三读通过《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修正案》后,以书面通知大陆海协会,在双方都收到对方通知已完成相关程序后的次日,ECFA才正式生效。
ECFA共有五章、十六条、五附件,主要的内容包括:货品贸易部分台湾对大陆开放包括轮胎、纺织品在内的两百六十七项早期收获清单,以及大陆对台开放包括工具机、乌龙茶等农产品在内的五百三十九项早期收获清单。早收清单于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依照目前进口关税高低不同,分阶段降税,第三年内降至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早期收获的部分,台湾将开放大陆多项服务业在台湾以独资、合资方式,设立分公司及商业据点;在金融服务业方面,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立办事处满一年后,可申请设立分行。此外,大陆电影通过台湾审查后,每年可以有十部在台湾商业映演。
大陆方面则开放包括会计、医院、飞机维修、保险、银行等多项服务业,以独资、合资方式进入大陆市场。银行业必须在大陆设立代表处一年以上,才能申请成立分行,两年后有盈余者,才能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台湾的电影公司拥有五十%电影著作权、且剧组中有过半成员是台湾人的华语片,则可不受进口配合在大陆放映。
此外,ECFA本文中也写明,双方将在协议生效六个月内,进行"货品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等三项磋商,并尽速完成。
未来双方也将共同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ECFA相关事宜,并监督ECFA的执行、解释ECFA的内容、解决相关的争端,该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ECFA还包括终止条款,一方终止协议时应以书面告知另一方,双方应于三十日内协商,如果没有一致的共识,ECFA将于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ECFA终止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因终止ECFA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